2011年10月28日 星期五

聞說你時常在下午 來這裡寄信件

有些人明明互不認識,但不知怎的,就是能在一群人之中認出他來。「吸引」的可能是衣服上面的一句話,可能是鞋帶的花紋,可能是手錶指針的形狀,更加可能不為甚麼。

經過很多次的認得。然後有一天,無緣無故就認識了。聊下去才知道大家有很多相同的喜好。如果機會持續出現的話,發展下去,大概可以成為很要好的朋友。

啊,想說的其實是,意思大概好像去唱片店,沒有聽過哪音樂,不過因為很喜歡封面的一幅畫、其中一首曲的題目,甚至單單因為樂隊的有趣名字就把唱片買回家,覺得好聽的機會可以是挺高的。

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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